绿色工厂认定(GB/T36132)

企业如何申请绿色工厂

发布时间:2025/5/26 14:47:03   发布来源:www.txzcoc.com    作者:通翔验厂咨询

申报条件:

绿色工厂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三个层次,国家级申报评选全流程是由工信部主管,由各级工信部门逐级上报,最终工信部进行评定。
绿色工厂申报的前提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企业应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不属于制造业的采矿企业、电力等企业等不能申报。


绿色工厂评价流程

01编制年度创建计划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结合本地区重点产业发展现状,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具备创建条件和创建意愿的企业进行储备培育,同时根据本地区工业企业发展实际情况按年度制定绿色工厂创建计划,并在每年12月底前将下年度创建名单报省工信部门,省工信部门据此编制全年度创建计划。


02企业自主申报

  支持基础条件好的企业对照绿色制造体系相关标准和要求,树立绿色、低碳、节能、循环发展的理念,加大绿色化改造投入,全方位提升绿色化水平,启动绿色工厂创建工作,进行自评价并形成《自评价报告》。


  自评价达到国家级绿色工厂的申报企业,按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要求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评价并编制《第三方评价报告》。第三方评价合格后,于每年6月底前向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含《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

03各地市初审上报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真实性、符合性,项目申报材料完备情况,指标达标情况等。初审后将申报材料汇总并于每年7月底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04省级评估确认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有关评价标准,组织行业专家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初审汇总上报的绿色工厂示范项目进行评估审查。


05推荐国家示范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于每年11月底前,从省级绿色工厂管理申报主体中,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推荐申报国家级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通过专家论证、公示、现场抽查等环节确定国家级绿色工厂管理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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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通翔验厂认证企业管理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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